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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4 作者: admin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14号)和《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为实现2020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形成更加完善的科普工作机制,在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公众对科学技术的态度,公众运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等方面有大幅提升,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在全省率先达到10%以上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增强大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大幅提升。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有效衔接。提高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质量,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

       措施:
       1.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增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横向配合。重视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加快推进校园科普信息化。
       2.推进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的开设,强化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
       3.推进高等教育阶段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推进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大赛、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为青年提供转化科技创意成果的平台。
       4.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非正规教育的促进作用,推动建立校内与校外、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科技教育体系。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活动,积极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奥林匹克联赛等竞赛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帮助青少年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活动。拓展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鼓励中小学校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青少年科技创新展示馆、社区科普馆、企业科普馆、校园科技馆等各类科技展教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面向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科技辅导、心理疏导、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社联、各高校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加强农民科学素质培养和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科学素质。加大对边远乡村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妇女和农村留守人群的科学素质。

       措施: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依托科普服务站、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技站、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培训阵地,结合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面向农民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深入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等计划。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接受不少于1次的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参加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学习和培训人员不少于2000人次。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普之春(冬)、防震减灾宣传周等各类科普活动,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绿色殡葬等科技知识和观念,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宜居、宜业文化内涵深厚的美丽乡村。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建设。将科普设施纳入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等建设中,提升农村科普服务能力。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开展“银会合作”服务活动。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农村党员科普致富示范工程,每年争取创建省级党员科普致富示范村1-2个,创建市级党员科普示范村10个。
       4.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力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科普活动。依托“科普九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互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
       5.加强对农村薄弱地区的科普精准帮扶。实施科普扶贫培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科普服务。组织开展劳务和技能培训,加强农民特别是贫困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

       分工:由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防震减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培养培训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科学知识、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等知识和观念的广泛普及,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措施: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劳模(高技能人才)的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操作比赛、技术比武、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职工职业技能。
       3.广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培训教育。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发挥企业、科普机构、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广泛组织开展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的稳定就业和科学生活能力,助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4.建立科普讲师团,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聘请各级学(协)会、院校的科技专家担任科普讲师团成员,与街道、社区、企业建立定向服务机制。吸纳有专长的科普志愿者,建立志愿者队伍,健全街道、社区、企业基层科普组织网络。

       分工: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工信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1.认真落实《江西省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
       2.创新科学素质教育渠道和载体。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在干部培训教材编制规划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订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
       3.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科普论坛等主题科普活动。每年市、县(市、区)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一定场次的科普报告会。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联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任务: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社区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层社区科普服务设施融合发展,推动城镇科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措施:
       1.广泛开展社区科学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科普日、科技周、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气象、防震减灾、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在新建及现有的基层服务中心拓展科普功能。推进社区科普益民服务站、科普学校、科普网络建设,逐步推进社区科普馆建设。加强社区科普组织和人员建设。充分发挥科普基础设施作用,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3.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设科普示范社区,打造精品科普示范社区。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和科普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市民政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优秀科学教师队伍。加强科技教育课程教材开发,满足不同对象的科技教育和培训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教学方法,不断推动科技教育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使用效率。

       措施:
       1.建立健全不同专业科技专家库。充分吸纳我市各领域的专家,不断充实专家库专业人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组织专家分别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提供科普服务,定期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2.加强大中小学科学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培训工作,重视农村尤其科学教育基础薄弱乡镇中小学骨干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鼓励高等院校增设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建立健全科技辅导员激励机制。
       3.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边远乡镇中小学科技教育硬软件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现有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不断提高使用效率。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大中小学科技教育网络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共享。
       4. 健全科教结合、改进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加大科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力度。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科学教师培训、大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5.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卫生和身心健康、食品安全、环保治污等领域,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全民健身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周、国家安全用药月等主题科普活动,对谣言及时澄清,营造科学理性的社会氛围,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潮滋生的土壤。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民宗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各高校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任务:以科普信息化为核心,推动实现科普理念和科普内容以及科普服务模式的全面创新。提升优质科普资源供给能力,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提升科技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大幅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提升科技传播精准服务水平,满足公众个性化获取科普信息的需求,定向、精准推送科普信息。

       措施: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依托九江手机报“科普中国-科普九江”栏目,及时发布科普内容;提升“科普九江”微信平台的社会影响力,精准推送科学知识;鼓励和支持利用电子科普视频、社区电子屏、大型广告屏等多媒体终端传播科学知识。
       2.强化科普传播协作。推动市级和各地新闻媒体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支持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作品,鼓励报刊和网站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
       3.强化科普信息的落地应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完善科普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普惠水平,推动科普信息在社区、学校、农村等落地应用,强化移动端科普推送。推进“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推动科普中国e站建设。鼓励科研机构、科技社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影响力的科普公众号,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群众及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

       分工: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高校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实现科普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公众参与科普的途径和机会。

       措施:
       1.推动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将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电子屏建设等纳入城镇居民小区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市60%以上的城镇社区和村落社区要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建有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电子屏;运用“科普大篷车”为城乡社区、学校和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到2020年实现所有乡镇“科普大篷车”巡展活动全覆盖。
       2.推动九江市科技馆建设。推进九江市科技馆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突出、规模适度的市级科技馆。
       3.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开放性、群众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加快建设面向农村的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推进农村中学科技馆建设。加强科技场馆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
       4.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县级科普教育基地。制定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利用具有科普意义的自然(动物)保护区、动(植)园、森林(地质)公园和旅游景区建立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科研院所、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分工:由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推动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科普人才激励机制。   

       措施:
       1.完善科普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依托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加强科普人才培养工作。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2.加强科普队伍建设。重点在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积极发展农村科普员队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的作用,培养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设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科普人才资源优势,大力推动科普专家团队建设,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吸引离退休科技人员尤其是老专家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联参加。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负责领导市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全面推进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3.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落实。

       (二)长效机制
       1.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落实国家有关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
       2.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教育基地等创建活动,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三)保障条件
       1.政策措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在“十三五”期间财政预算科普经费逐步达到人均1元。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市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所需经费。通过有效运用政府的引导资金,促进全社会增加对科普事业的投入。采取多种措施,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进度安排
       1.督促落实。2018年,推动和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十三五”科学素质纲要中期评估工作。
       2.深入实施。2018—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发布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