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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2-27 10:44:27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庐山管理局党委组织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庐山西海风景区党委组宣部,各县(市、区、山)科协,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现将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符合选拨条件人员的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刘显华     联系电话:8225304   13879219810
  电子邮箱:501018145@qq.com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2-09


各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4号),加快我省青年优秀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百人远航工程”的实施办法》,省委组织部、省科协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将资助100名左右中青年人才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应为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社会科学的中青年人才,以及在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中青年人才。申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严谨求实的职业道德,大局意识强;恪守科研诚信,遵守学术规范,学风正派。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或者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在各自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者长期在企业工作,在改善企业经营状况、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需有副高以上职称;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有中级以上职称。 
  5、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外语进行学习、沟通和交流。 
  6、应邀在2017年或2018年赴国(境)外进行学习深造和交流,且学习交流时间应在三个月(含)以上一年以内。 

  二、申报程序 
  “百人远航工程”人选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和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步骤确定。 
  1、各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并根据按需选拔、保证质量、学用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2、申报人员填写《“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并提供应邀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邀请函、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以及有关业绩材料。 
  3、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政审,签署相关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进行把关;对申报人员填写的《“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进行核实,并在附件材料的封面上签署“情况属实”并盖章。 
  4、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并提出推荐人选,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不予以推荐;申报人数多的单位,要择优推荐。各市委组织部、市科协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企业人选的推荐,省国资委负责省属企业人选的推荐,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院校科协负责其会员的推荐。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人远航工程”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重点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倾斜。各市推荐的人选应有一定数量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人才。 
  2、2016年申报了“百人远航工程”项目且当年没有入选的人员,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本人希望继续保留申报资格的,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根据其意愿在《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中汇总体现,并在表中“备注”栏注明为保留申报资格人员。此类申报人员如近期有新成果,可补充有关材料。 
  3、系夫妻关系的不得同年共同申报“百人远航工程”项目;夫妻双方一方获得2016年“百人远航工程”资助的,另一方不参与2017年“百人远航工程”的申报;曾受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研修的人员,不再推荐申报。 
  4、各派出单位要对入选“百人远航工程”的人员加强出国(境)前的教育培训,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的情况,建立学习成果考核机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百人远航工程”办公室。入选“百人远航工程”的人员赴国(境)外学习深造和交流期间在工作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原则上不变。派出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百人远航工程”对其资助的经费。 
  5、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协国际部。报送材料包括: 
  (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六份); 
  (2)申报人员业绩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一份); 
  (3)《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一份); 
  (4)《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WORD格式电子版及纸质表一式一份)。 
  《“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可到江西省科协网站(http://www.jxkx.gov.cn)的“对外交流”栏目中查阅、下载。 
  联系人:胡海花  电话(传真):0791—8626070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39号省科协404房 
  邮编:330046(如需邮寄材料,请通过EMS邮寄) 
  电子邮箱:jxkxgjb@163.com 

  附件:1、百人远航工程申报表.doc
     2、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汇总表.doc
     3、2017年度百人远航工程申报人员主要业绩汇总表.doc
     4、2017年百人远航工程申报通知PDF版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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