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通知公告
>
九江市科协系统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时间:
2020-12-24 15:40
来源:
九江市科协
作者:
普及部
点击:
次
为加强新时代科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全市科协系统开展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方位展示全市科协系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科技工作者的精神风采,进一步增强科协工作的社会显示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
目标要求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通过建立高效稳定的宣传队伍,做到“凡是有科协组织的地方都有宣传员”;通过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形势”; 通过强化宣传工作考核,做到“增强保障能力、激发投稿动力、释放写稿活力”;通过提升宣传能力水平,做到“重大新闻不漏报,热点工作专题报,典型经验总结报,先进人物提炼报,调查研究深度报”,推动科协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要求
(一)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科技(科普)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
3.宣传科协系统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新举措。
4.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的事迹。
5.宣传科协自身形象。包括:科协的性质、宗旨、任务以及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科协在促进全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等。
6.理论研究成果。包括科协工作调研报告、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和软课题研究报告等。
(二)稿件要求
1.文章信息必须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观点鲜明、文字精炼,确保质量。
2.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字数2000字以上;信息稿件字数300字以上,一般不超过1500字,配照片不超过4张,要求1M以上高清、无水印、无日期等标识的原图。
(三)报送要求
1.稿件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
2.稿件报送按照工作职责划分,实行分口管理,由市科协各部门负责人对职责领域内信息稿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签字后,报归口分管领导审阅、专职人员编辑,在市科协相关媒体发布,并择优按要求向上级科协和新闻媒体推荐用稿。宣传工作专用邮箱:jjskxxd@163.com。
3.在市内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原则上信息稿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信息采编、审签、报送、编辑、发布工作。市外要求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奖励考核办法
(一)媒体类别
1.
市科协自办媒体
九江市科协管理的网站及公众号等。
2.报刊类媒体
①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主流报刊;《科技日报》等国家级综合类报刊。
②省部级报刊:《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等省级主流报刊;中国科协管理的正式刊物。
③地厅级报刊:《九江日报》、《浔阳晚报》等市级主流报刊等;江西省科协管理的正式刊物。
3.网络媒体
①国家级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广播网等中央级综合类网站及公众号。
②省部级网络媒体:中国江西网、江西广播网等等省级综合类网站及公众号;中国科协管理的网站及公众号。
③地厅级网络媒体: 中国九江网、九江新闻网、九江e媒、掌中九江等市级网站及公众号;江西省科协管理的网站及公众号。
(二)计分考核
1
.考核对象
市科协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科协,九江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协)会,各医院科协、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
2
.计分标准
①在国家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5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100分;在省部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4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80分;在地厅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60分。
②在国家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4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80分;在省部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60分;在地厅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20分,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40分;《江西省科协网》头条采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
③在市科协自办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计10分,采用的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计20分。
3
.统计方式
同一稿件在不同网站、刊物刊登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分。工作人员每半年汇总稿件计分情况,并通报各单位和个人得分情况,纳入市科协年终相关考核和评优评先范围。
(三)奖励办法
1.
市科协自办媒体
①
奖励对象
各县(市、区)科协,九江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协)会,各医院科协、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等全体人员。
②
奖励标准
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采用的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元。
2.
其他媒体
①
奖励对象
市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科协,九江经开区科协,各市级学(协)会,各医院科协、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等全体人员。
②
奖励标准
报刊类媒体:
在国家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2000元;在省部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在地厅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200元。
网络媒体:
在国家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在省部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500元;在地厅级网络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调研报告、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奖励200元;《江西省科协网》头条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
③
奖励方式:
同一稿件在不同网站、刊物刊登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奖励;工作人员每半年统计稿件撰写发表情况,经汇总、计算、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报送稿件内容必须与科协工作相关,报纸、杂志类要有单位标识或单位人员署名。
(二)上述所称“稿件”“文章”是指反映科协发展内容的正面报道稿件。对于各种新闻媒体登载或播发的负面稿件,凡因报道失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个人负责,并取消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三)工作人员负责在市科协自办媒体刊登,并转报至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来稿文件命名为“单位+作者+稿件标题”。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1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科普网站---
中国科普博览
科技新闻网
中国数字科技馆
---省级科协---
天津市科协
吉林省科协
浙江省科协
北京市科协
山东省科协
河南省科协
---本省地市科协---
景德镇科协
---本市相关网站---
九江新闻网
中国九江网
九江市科学技术协会 版权所有 2013改版 备案号:
赣ICP备18016914号
2018.12.20前内容
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楼D626室 邮编:332099